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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淳化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淳化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淳化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且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按上一年度淳化县城镇私营单位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3)无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

误工费按上一年度淳化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淳化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淳化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淳化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补助伙食费

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8.营养费

营养费计算标准为30元/天

9.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2.丧葬费

按淳化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6.鉴定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计算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淳化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丧葬费

13.死亡赔偿金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16.鉴定费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淳化县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一、淳化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1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243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4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76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94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996元;

7、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36864元

(2)采矿业63971元

(3)制造业55981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0758元

(5)建筑业51848元

(6)批发和零售业46055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338元

(8)住宿和餐饮业3998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2255元

(10)金融业43035元

(11)房地产业52014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08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4031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8888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9139元

(16)教育4771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5777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4631元

二、淳化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淳化县城镇私营单位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淳化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淳化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淳化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淳化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营养费=30元/天×住院天数(或者营养期鉴定天数)

9.住宿费

以治疗为目的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费,按照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1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淳化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6.鉴定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淳化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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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环境侵权时,受害者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包括协商和解、调解、行政处理、仲裁及诉讼等方式,不同途径各有适用场景,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协商和解。污染者与受害者可自主针对赔偿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确定等核心问题展开沟通,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协议,以此快速解决纠纷,减少时间和精力成本。 2.调解。受害者可请求环保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介入,由第三方居中引导双方就纠纷事项协商,促成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有效化解矛盾冲突。 3.行政处理。受害者可向环保等相关行政部门举报投诉,行政部门会依法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责令污染者采取整改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督促污染者停止侵害行为。 4.仲裁。若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签订了仲裁协议,可将纠纷提交至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协议和相关法律作出裁决,该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按裁决履行义务。 5.诉讼。受害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污染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可针对环境侵权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环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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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商和解。环境侵权事件中,污染者与受害者可直接就赔偿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内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该方式流程简便,双方自主决定方案,能快速化解矛盾。 (2)第三方调解。受害者可请求环保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第三方基于客观事实和规定协助沟通,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借助其中立性减少对立。 (3)行政处理。受害者可向环保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行政部门依法调查后,可责令污染者停止侵害、整改,并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快速制止污染行为防止损害扩大。 (4)仲裁解决。若双方事前或事后签订仲裁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处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按裁决履行义务,适用于有仲裁约定的纠纷。 (5)司法诉讼。受害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污染者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公共环境权益。 提醒:环境侵权救济途径的适用条件和效果不同,建议根据纠纷实际情况选择,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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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和解。污染者与受害者可以自行就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等事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二)第三方调解。可请求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行政处理。受害者可向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举报投诉,行政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可责令污染者采取整改措施、给予行政处罚等。 (四)仲裁解决。若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五)诉讼途径。受害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污染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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