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了解法院审理程序和时间规定,明确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的时间限制,做好相应准备。
(二)与法院保持沟通,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以便知晓开庭时间。
(三)关注送达情况,确保相关法律文书能顺利送达,避免因送达问题影响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