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喀什律师 最近回复:
(一)婚内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房,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内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房,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内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房,无论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内双方若有书面财产约定,关于房屋归属的部分,按照约定确定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内容如下:
一、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