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轻微伤赔偿标准 > 广陵区轻微伤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广陵区轻微伤赔偿标准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广陵区轻微伤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广陵区轻微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陵区轻微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30—50元/天×营养期限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该广陵区轻微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广陵区律师

3小时前

婚后一人还贷怎样认定共同还款

律图南通律师 最近回复:

婚后即便一方单独偿还贷款,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还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该财产偿还贷款,实质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1.建议夫妻双方若希望明确财产归属,应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别所有协议。协议需清晰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且用个人收入偿还贷款的部分不属于共同还款。签订协议时应确保内容具体明确,避免模糊表述,以作为认定财产归属的有效依据。 2.若使用婚前个人财产或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还贷,需注意保留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据。例如婚前个人存款的银行流水、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的转账记录或赠与协议等,这些证据可证明还贷资金并非来自夫妻共同财产,从而支持个人还款的认定。 3.若婚后存在一方还贷、另一方负责家庭生活开销的情况,应保留双方各自承担支出的凭证。比如家庭日常开销的支付记录、双方关于家庭分工的沟通记录等,这些凭证可辅助说明家庭分工情况,但需注意家庭分工不同不影响共同还款的认定,若需主张特殊情况需结合其他有效证据。

5小时前

婚后一人还贷怎样认定共同还款

徐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婚后一人还贷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还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该收入偿还贷款,本质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2)认定共同还款需以无财产分别所有书面约定为前提。若婚后一方用工资奖金等收入偿还贷款,即便仅一人操作还款流程,也属于夫妻共同还款。 (3)家庭分工差异不改变共同还款性质。即使一方负责偿还贷款,另一方承担家庭生活开销,也应认定为共同还款,因双方的付出均服务于家庭共同生活需求。 (4)存在例外情形可认定为个人还款。若能通过银行流水、还款记录等材料证明,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或该资金是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则可认定为个人还款。 提醒: 若想避免婚后还贷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还款,需提前签订书面的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协议,或保留还贷资金来自婚前个人财产的相关证据;不同案情的具体认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6小时前

婚后一人还贷怎样认定共同还款

南通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婚后还贷时,若希望认定为个人还款,需与配偶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别所有协议,明确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且还贷资金仅来源于个人财产。 (二)若未签订财产协议,婚后使用工资奖金等收入还贷,即使只有一人实际操作还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还款。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该财产还贷实质是共同还款。 (三)若要证明还贷资金为个人财产,需保留相关证据,比如还贷资金来自婚前个人财产的银行流水,或者资金是他人明确赠与自己个人的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