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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轻微伤赔偿标准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巴林左旗轻微伤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巴林左旗轻微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巴林左旗轻微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等据实计算

2.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确定

3.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巴林左旗自治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巴林左旗自治区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巴林左旗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参照巴林左旗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住宿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该巴林左旗轻微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巴林左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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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未约定迟延履行利息怎么办

律图荣昌区律师 最近回复:

即使民事调解书未明确约定迟延履行利息,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仍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的这项权利不受约定缺失的影响。 1.加倍债务利息的起算时间有明确规则。若调解书确定了履行期间,自该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若约定分期履行,则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分别起算;若未确定履行期间,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算。 2.加倍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固定为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这一标准由法律统一规定,无需当事人在调解书中另行约定。 3.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提出迟延履行利息的主张,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予以支持,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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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未约定迟延履行利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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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调解书未约定迟延履行利息不影响法定权利的行使。即使民事调解书未明确约定迟延履行利息,若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仍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权利为申请执行人的法定权利,无需当事人在文书中特别约定。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起始时间需根据文书内容确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的,自该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分别计算;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固定。该利息的计算标准为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该标准由法律统一规定,不随当事人的约定而改变。 (4)申请执行人可在执行程序中主张该利息。当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主张,法院会依法予以支持。 提醒: 申请执行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主动向法院主张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根据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情况准确说明利息计算的起始时间,避免因未及时主张或说明不当影响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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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未约定迟延履行利息怎么办

诉讼仲裁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调解书未约定迟延履行利息不影响权利主张。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指定期间给付金钱义务的,申请执行人有权依法要求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无需调解书明确约定该内容。 (二)明确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起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的,从该期间届满之日起算;确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分别起算;未确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三)掌握计算标准和主张方式。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若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出该主张,法院会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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