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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轻微伤赔偿标准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临海市轻微伤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临海市轻微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临海市轻微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按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标准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3.护理费

(1)住院期间

护理费有支出凭据且未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据实计算;没有支出凭据的,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2)非住院期间

护理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护理依赖程度计算:完全护理依赖为100%,大部分护理依赖为 80%,部分护理依赖为50%

(3)出院后的短期护理

护理费按照部分护理依赖,即50%计算

(4)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期间

一般不计算护理费但确需额外护理的除外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100元/天×住院天数

6.营养费

营养费标准为30元/天×住院天数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临海市轻微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临海市轻微伤计算方式

一、临海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302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126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5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4511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483元;

6、上年度临海市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2309元;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80806元

(2)采矿业99510元

(3)制造业97735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8584元

(5)建筑业75792元

(6)批发和零售业120042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1968元

(8)住宿和餐饮业61543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57631元

(10)金融业175773元

(11)房地产业106292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673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477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1802元

(16)教育15127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7953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8718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77553元

二、宁波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宁波市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348元;

2、上年度宁波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6690元;

3、上年度宁波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5487元;

4、上年度宁波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7916元;

5、上年度宁波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514元;

6、上年度宁波市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1286元;

三、临海市轻微伤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有支出凭据且未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据实计算;没有支出凭据的,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非住院期间

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护理依赖程度:完全护理依赖为 100%,大部分护理依赖为 80%,部分护理依赖为50%

(3)出院后的短期护理

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即50%)×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4)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期间

一般不计算护理费但确需额外护理的除外

4.交通费

(1)同城就医

交通费=3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外地就医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一般不得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6.营养费

营养费=30元/天×住院天数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一般不得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该临海市轻微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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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离婚时女方是否能获得补偿以及具体数额,需依据实际情况判定,并非必然存在补偿。 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会综合男方过错程度、行为造成的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若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相应补偿。补偿金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女方付出劳务的时间、对家庭的实际贡献等因素作出判决。 若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女方一般无法获得法定的离婚补偿,双方的财产分割将按照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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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会综合男方过错程度、过错行为造成的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2)若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补偿金额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考量女方付出劳务的时间长短、对家庭的实际贡献等因素作出判定。 (3)若不存在男方重大过错或女方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情形,女方一般无法获得法定补偿。 提醒: 若女方认为自己符合补偿或赔偿条件,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男方存在重大过错的材料、自身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记录等,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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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会结合男方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若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考量女方付出劳务的时间长短、对家庭的实际贡献等因素。 (三)若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女方一般无法获得法定的补偿或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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