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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轻伤害赔偿标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太仆寺旗轻伤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太仆寺旗轻伤害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太仆寺旗轻伤害赔偿标准

1、轻伤害但未致残

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讼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等据实计算

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确定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太仆寺旗自治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太仆寺旗自治区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住院补助伙食费:参照太仆寺旗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参照太仆寺旗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住宿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诉讼费:案件诉讼费用按照相应法律的规定处理

2、因轻伤害致残

赔偿数额=轻伤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鉴定费:按照鉴定机构出具的发票确定


太仆寺旗轻伤害赔偿项目

1、轻伤害但未致残

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讼费

2、因轻伤害致残

赔偿数额=轻伤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


太仆寺旗轻伤害计算方式

一、太仆寺旗自治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21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629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6万余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66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444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1429元

(2)采矿业142301元

(3)制造业9104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0748元

(5)建筑业60880元

(6)批发和零售业79896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458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850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3337元

(10)金融业97446元

(11)房地产业5943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0688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222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285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730元

(16)教育918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156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498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1234元

二、太仆寺旗自治区轻伤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确定

3.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太仆寺旗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太仆寺旗自治区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太仆寺旗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7.营养费

营养费=太仆寺旗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营养期

8.住宿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9.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器具价格(以普通适用型为标准)×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3.鉴定费

鉴定费按照鉴定机构出具的发票所载金额予以确认

14.诉讼费

诉讼费按照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处理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太仆寺旗轻伤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太仆寺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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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抵押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抵押权人优先就抵押财产变价所得清偿债权。 (二)优先清偿抵押债权后有剩余财产,依次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像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产生的债务等。 2.清偿职工债权,包含所欠职工工资、医疗及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3.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分配给普通破产债权,各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抵押债权,未受偿部分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参与后续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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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抵押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律图淮南律师 最近回复:

1.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可用抵押财产变价所得优先清偿债权。 2.清偿抵押债权后还有剩余财产,按以下顺序分配: 先支付破产费用(如诉讼费用)和共益债务(如管理人致损债务)。 再偿还职工债权(如工资、补助等)。 接着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最后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抵押财产不足清偿抵押债权,未受偿部分按普通破产债权参与后续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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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抵押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律图晓霞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破产抵押财产分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财产依次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抵押财产不足清偿抵押债权时,未受偿部分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分配。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是为保障其债权安全。在优先清偿抵押债权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产生的必要支出,所以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职工债权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职工生活和权益稳定。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关乎国家利益和社会保障体系。普通破产债权则在最后按比例分配。当抵押财产不足清偿抵押债权时,未受偿部分按普通破产债权分配,体现公平原则。如果您在破产抵押财产分配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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