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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轻伤害赔偿标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河东区轻伤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河东区轻伤害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河东区轻伤害赔偿标准

1、轻伤害但未致残

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

医疗费:根据诊断证明、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单据、住院费用清单、用药清单医药费、住院费等计算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护理人日收入状况×护理期限×护理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河东区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定残后护理费=河东区上一年度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数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补助伙食费:参照住院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是否支持营养费及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2、因轻伤害致残

赔偿数额=轻伤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河东区轻伤害赔偿项目

1、轻伤害但未致残

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

2、因轻伤害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轻伤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河东区轻伤害计算方式

一、河东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7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300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9018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824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934元;

6、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9961元

(2)采矿业160052元

(3)制造业108714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76758元

(5)建筑业108488元

(6)批发和零售业10561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4769元

(8)住宿和餐饮业58939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7515元

(10)金融业219311元

(11)房地产业103299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2186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86208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6019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2504元

(16)教育152730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6692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7970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48282元

二、河东区轻伤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护理人日收入状况×护理期限×护理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河东区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定残后护理费=河东区上一年度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数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6.营养费

是否支持营养费及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河东区轻伤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河东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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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超20年该怎么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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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纠纷超20年也能依法处理。对于土地纠纷,需先明确性质,若为权属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2.若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30日内向法院起诉。涉及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涉及债权请求权虽可能因超时效对方有抗辩权,但实体权利不消灭。 3.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处理土地纠纷时要收集好土地权属凭证、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据。这样能在协商、政府处理或诉讼等环节,为保障自身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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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超20年该怎么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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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土地纠纷即便超过20年,依然能够依法处理。处理的第一步是明确纠纷性质,若属于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果,需根据纠纷主体不同,由相应政府部门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若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法律时效方面,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债权请求权可能因超时效使对方产生抗辩权,但实体权利不消灭。处理纠纷时,收集土地权属凭证、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据很关键。 提醒: 处理土地纠纷要及时明确纠纷性质并收集证据。涉及债权请求权时注意时效问题,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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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超20年该怎么去处理

新疆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明确纠纷性质。若为土地权属争议,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时,依据纠纷主体不同找对应政府处理。单位间争议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间争议,找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三)若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四)判断纠纷涉及的是物权请求权还是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债权请求权超时效对方有抗辩权,但实体权利仍在。 (五)收集土地权属凭证、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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