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明确债务性质:在面对债务问题时,首先要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有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一般为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无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为个人债务。
(二)共同债务处理:若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夫妻一方清偿后,可按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所以夫妻双方应了解内部约定的具体内容。
(三)个人债务处理: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债权人需承担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举证责任。若无法证明,另一方无需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