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衢州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衢州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衢州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衢州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衢州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衢州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衢州律师

2小时前

男方癌症,女方及其二个女儿不问,并分居了8年,现在男方起诉离婚,能不能离?

颜忠军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从法律上讲,因感不种分居满二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2小时前

刑事案当事人不追究会立案吗

律图长春律师 最近回复:

(一)自诉案件:如果是侮辱、诽谤等自诉案件,当事人不想追究,可自行决定不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立案。当事人要保存好相关证据,避免后续需要时无法提供。 (二)公诉案件:对于故意杀人、抢劫等公诉案件,即使当事人不追究,司法机关也可能立案。当事人应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所知的案件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表明了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在处理机制上的差异。

3小时前

刑事案当事人不追究会立案吗

吉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自诉案件:像侮辱、诽谤等案件,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若当事人不追究,通常不会立案,因为这类案件追诉权由被害人行使,国家一般不主动干预。 2.公诉案件:即便当事人不追究,司法机关仍可能立案。因为这类案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如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司法机关会依法侦查、起诉,不受被害人意愿约束。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