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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休宁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休宁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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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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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分钟前

股权分割女儿房产怎么分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股权分割方面,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以先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比例分割;若协商无果,可评估股权价值后进行折价补偿。 (2)女儿名下房产的归属判定较为复杂。若在女儿未成年时,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女儿名下,通常视为对女儿的赠与,房产归女儿个人。女儿成年后,需综合购房款来源、登记情况等判断。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割需查阅购房合同、出资凭证、产权登记等材料,结合法律规定确定。 提醒: 处理股权和房产分割时,要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1小时前

股权分割女儿房产怎么分

律图河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确定股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看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若是则一般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 (二)股权分割方式:能协商一致就按约定比例分割;协商不成可评估股权价值后进行折价补偿。 (三)女儿名下房产:未成年时父母出资购买,通常视为对女儿赠与,归女儿个人。成年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查阅购房合同、出资凭证、产权登记等材料确定分割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2小时前

股权分割女儿房产怎么分

律图开封律师 最近回复:

1.确定股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通常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分割方式可先协商按比例分,协商不成则评估价值后折价补偿。 2.女儿名下房产,若在其未成年时由父母出资购买,一般算赠与,归女儿个人。成年后购买,要结合购房款来源、登记情况判断。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己方子女名下是个人财产,双方名下则是共同财产,需结合实际和法律确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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