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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滦南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滦南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滦南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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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前

我是四川来的,我女儿被关押在应城看守所,请问能见到她吗?

张建斌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看守所只能我们律师可以会见到她,你是无法见到她本人的。

2小时前

年轻人刑满释放废掉了如何追责?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首先得看“废掉”具体指啥情况,若因他人侵权致其身体或精神受损,可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侵权人索赔。要是服刑期间存在不当对待等情况,有证据证明的话也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若因社会适应等问题“废掉”,主要是帮其重新融入社会,比如提供就业培训、心理辅导等,不一定能追责,关键是找到问题根源解决困难。

2小时前

抚养子女义务法律是什么

黄冈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民法典明确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定责任,不可推卸。 (2)抚养义务内容广泛,既包括物质层面,像提供食物、住所、衣物等生活必需品,也包括保障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支付学费等费用,还包括在精神层面关注子女身心健康,给予关爱照顾。 (3)若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情节恶劣拒不履行的,可能构成遗弃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4)通常抚养义务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能以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提醒: 父母应自觉履行抚养义务,若遇到不确定是否该继续支付抚养费等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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