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翠律师 最近回复:
制作假标签标签四万多个且涉及两种类型,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结合涉案数量和金额,将按“情节严重”的标准 量刑。具体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细节 如下:
4.?基础量刑:伪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达一万件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你制作四万多个两种假标签,符合该情形,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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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数额影响:你的非法经营数额为两千七百元,未达“情节特别严重”的金额标准(十五万元以上),且数量未达五万件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量门槛,因此不会适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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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从轻/从重情节:若存在自首、立功、主动销毁假标签、初犯偶犯等情节,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若假标签涉及驰名商标、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等,可能酌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