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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独资设立的公司,公司本身一般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公司设立在婚前,其初始财产的取得时间决定了公司本身的归属,但婚后经营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
(2)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的公司,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出资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公司整体属于夫妻共有。
(3)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出资额一般仍认定为个人财产。这既考虑了出资的个人属性,也兼顾了婚后共同经营对收益的贡献。
(4)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夫妻双方对财产分配的自主意愿。
提醒:判断公司财产属性需综合多因素考量,不同情况对应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