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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宜春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宜春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宜春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宜春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1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697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93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97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84元;

6、上年度宜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116元;

7、上年度宜春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39839元

(2)采矿业54728元

(3)制造业5490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9311元

(5)建筑业53360元

(6)批发和零售业49200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893元

(8)住宿和餐饮业4247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7568元

(10)金融业49172元

(11)房地产业57721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73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4422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170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3745元

(16)教育47176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6231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5092元

二、宜春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1、受害人死亡或者因伤残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可以请求支持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1)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五万元;

(2)一级伤残或者两人以上死亡的一般不超过十万元,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

2、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归于受害人或者由受害人故意造成:

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该宜春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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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律图山东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事后逃逸不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需结合事故后果及责任认定判断。 法律解析: 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满足法定条件,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若仅轻微事故后逃逸,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需承担行政责任,包括罚款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事后逃逸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一是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二是导致三人以上死亡且负事故同等责任;三是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达三十万元以上;四是导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存在逃逸行为。若对事故责任认定或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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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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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逃逸并非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需结合事故后果及责任划分判断是否符合法定要件。交通肇事罪的成立需满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条件。 1.轻微事故后逃逸的处理。若事故仅造成轻微损失,未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逃逸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需承担行政责任,包括罚款、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 2.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逃逸行为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死亡三人以上且负事故同等责任;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存在逃逸行为。 3.事故发生后的建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救助受伤人员,避免因逃逸导致责任加重或触犯刑法;若已发生逃逸行为,应尽快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日常驾驶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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