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阳明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阳明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阳明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阳明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阳明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阳明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4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042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57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011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162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40996元

(2)采矿业98793元

(3)制造业8187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2695元

(5)建筑业62166元

(6)批发和零售业77983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3288元

(8)住宿和餐饮业41197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945元

(10)金融业74150元

(11)房地产业53953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298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7529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908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1953元

(16)教育92853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504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1787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6461元

二、阳明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1、十级伤残=1000-5000元

2、九级伤残=5000-10000元

3、八级伤残=10000-15000元

4、七级伤残=15000-20000元

5、六级伤残=20000-25000元

6、五级伤残=25000-30000元

7、四级伤残=30000-35000元

8、三级伤残=35000-40000元

9、二级伤残=40000-45000元

10、一级伤残、死亡=45000-50000元

该阳明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阳明区律师

3小时前

结案后取保候审是否可以解除

律图乌鲁木齐律师 最近回复:

1.结案后,取保候审一般可解除。取保候审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开展的措施,案件审结,诉讼基本结束,就没必要继续采取该措施。 2.司法机关结案后要及时决定解除取保候审,作出决定后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反馈情况。 3.被取保候审人解除时,可凭通知或文书到银行领回保证金。若未及时解除,相关人员有权要求解除。

4小时前

结案后取保候审是否可以解除

律图新疆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结案后取保候审通常会解除,司法机关应及时作出解除决定。 法律解析: 取保候审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案件审结意味着诉讼程序基本结束,继续采取该措施的必要性丧失。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在结案后需及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作出决定后要及时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将情况反馈给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解除时可凭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若司法机关未及时解除,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如果您遇到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小时前

结案后取保候审是否可以解除

新疆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结案后通常应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案件审结后诉讼程序基本结束,继续采取该措施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 2.司法机关应按法律规定及时作出解除决定,之后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需立即执行并反馈执行情况。被取保候审人能凭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书去银行领回保证金。 3.若司法机关未及时解除,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要求解除。 建议司法机关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及时处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被取保候审人及其相关人员也应了解自身权利,在权益受损时积极维护。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