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弥渡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弥渡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弥渡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弥渡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弥渡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弥渡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7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276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14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240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309元;

6、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2042元

(2)采矿业72673元

(3)制造业19312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3752元

(5)建筑业115134元

(6)批发和零售业221077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63元

(8)住宿和餐饮业51478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0640元

(10)金融业155304元

(11)房地产业8681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070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0433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755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4889元

(16)教育11762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804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055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5081元

二、弥渡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

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10万元。

该弥渡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弥渡县律师

3小时前

对方打借条后不还钱怎么办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沟通协商是第一步,友好提醒对方按借条履行还款义务,尝试达成还款共识。 (二)协商不成,及时凭借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借条需内容完备、形式合法以证明借款事实。 (三)起诉要留意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时效为三年,从期限届满日起算;未约定的,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 (四)胜诉后对方不还钱,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财产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4小时前

对方打借条后不还钱怎么办

律图河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对方打借条却不还钱,先尝试沟通协商,让其还钱。 2.协商不成,凭借借条等证据去法院起诉。借条能证明借款事实,内容完备、形式合法的话,法院通常会支持诉求。 3.起诉要留意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约定还款期限到期算。没约定还款期的,可随时要求对方还,但要给合理准备时间。 4.胜诉后对方还不还,可在规定时间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来维护权益。

4小时前

对方打借条后不还钱怎么办

律图济源市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对方打借条后不还钱,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凭借条起诉,注意诉讼时效,胜诉后对方不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当遇到对方打借条却不还钱的情况,法律为权益受损者提供了清晰的维权路径。首先尝试协商,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借条作为重要债权凭证,在内容完备、形式合法且能证明借款事实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会得到支持。起诉时要留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日起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可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胜诉后,若对方依旧不还钱,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等措施。若你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遇到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