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临江市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临江市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临江市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临江市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临江市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临江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471元;

2、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134元;

3、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35元;

4、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729元;

5、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3192元

(2)采矿业82233元

(3)制造业9308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559元

(5)建筑业64525元

(6)批发和零售业70055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6901元

(8)住宿和餐饮业4478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158元

(10)金融业84244元

(11)房地产业6027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7985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029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2714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0893元

(16)教育8827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359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2104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915元

二、临江市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1、造成死亡的:

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造成残疾的:

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

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4、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严重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2)一般性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程度等级或者死亡后果在 2000-50000 元之间酌定。

该临江市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临江市律师

3小时前

很多夫妻出轨但不离婚怎么办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最近回复:

夫妻一方出轨但双方未选择离婚时,无过错方需从财产保护与行为约束两方面采取措施,既防范财产权益受损,也能通过合法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1.财产权益防范方面,因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无过错方暂时无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需密切关注夫妻共同财产的变动情况,警惕对方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若发现对方存在此类行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此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2.行为约束与权益明确方面,双方可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方式明确财产归属。协议需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样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出轨方的行为,也能有效保障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此外,若后续双方感情破裂走向离婚,该协议可作为法院分割财产的重要参考依据。

5小时前

很多夫妻出轨但不离婚怎么办

律图河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财产状况方面,无过错方虽因未离婚无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应留意夫妻共同财产的变动情况,防止对方转移、隐匿共同财产。若发现对方存在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约束出轨方方面,双方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协议需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若后续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此协议可作为法院分割财产的重要依据。 提醒: 无过错方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应注意保留对方财产变动的证据,若对协议效力或财产分割问题存疑,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5小时前

很多夫妻出轨但不离婚怎么办

律图周口律师 最近回复:

(一)财产权益保障 未离婚时无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需留意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状况,包括存款、房产、投资等信息,防止对方转移或隐匿财产。若发现对方存在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束 双方可基于自愿平等原则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管理等内容。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在后续若涉及离婚时,可作为法院分割财产的重要依据,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