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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高新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高新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高新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

(1)侵害人是自然人: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

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

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高新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高新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高新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0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9050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110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555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687元;

6、上年度全省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6054元

(2)采矿业113104元

(3)制造业83162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2998元

(5)建筑业76278元

(6)批发和零售业7562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6536元

(8)住宿和餐饮业53297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6084元

(10)金融业97701元

(11)房地产业81054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0887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083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1780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0785元

(16)教育109680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728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085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8681元

二、青岛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青岛市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735元;

2、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2584元;

3、上年度青岛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7701元;

4、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7592元;

5、上年度青岛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508元;

6、上年度青岛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1671元

三、高新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

(1)侵害人是自然人: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

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

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该高新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高新区律师

31秒前

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有补偿吗

律图商洛律师 最近回复:

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是否有补偿需结合合同类型与具体情形判断。 1.劳动合同的补偿情形需具体分析。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明确表示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其他民事合同的补偿需以约定为依据。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期满终止后的补偿事宜,双方应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未作约定,则一般不存在法定补偿义务。 3.为避免合同期满终止时的权益纠纷,建议签订合同时做好条款约定。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留意续订条件与补偿条款的明确;其他民事合同当事人,应清晰约定期满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尤其是补偿相关内容,确保权益有明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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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有补偿吗

陕西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的补偿需区分情形。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未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或主动不续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其他民事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的补偿依据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中明确约定期满终止时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补偿,应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未作约定,一般不存在法定补偿义务。 提醒: 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需注意用人单位续订条件是否符合原约定或更高,民事合同签订时建议明确期满终止的补偿条款,减少后续争议。

2小时前

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有补偿吗

商洛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的补偿情况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其他民事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的补偿情况 若为劳动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合同,补偿事宜需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期满终止有补偿的,按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一般不存在法定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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