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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都江堰市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都江堰市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都江堰市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

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

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

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

(1)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

(2)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

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3、共同侵权案件中:

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4、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

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都江堰市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都江堰市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都江堰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7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2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63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99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1569元

(2)采矿业109757元

(3)制造业7551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284元

(5)建筑业60843元

(6)批发和零售业6459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832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637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0608元

(10)金融业108840元

(11)房地产业65487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967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725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207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329元

(16)教育9724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365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80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4027元

二、都江堰市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

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

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

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

(1)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

(2)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

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3、共同侵权案件中:

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4、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

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该都江堰市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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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孩子银行卡中的钱若为其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若实际是父母财产存于孩子名下,则可能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仅能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孩子银行卡中的钱若属于孩子个人财产,如他人赠与孩子的款项、孩子通过劳动或知识产权获得的收入等,该财产所有权归孩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离婚时不能对该款项进行分割。若有证据表明银行卡中的钱实际是父母的财产,只是存于孩子名下,那么该款项的所有权仍属于父母,离婚时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双方对孩子银行卡内款项的归属有争议时,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及证据判定款项性质并作出处理。若你对孩子银行卡内款项的归属问题存在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细节,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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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银行卡中的钱若能证明属于孩子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对该款项进行分割。这些个人财产包括他人赠与孩子的款项、孩子通过劳动或知识产权获得的收入等,因为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孩子所有,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若有证据表明孩子银行卡中的钱实际是父母的财产,只是存放在孩子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若双方对孩子银行卡内款项的归属有争议,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及证据判定款项性质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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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孩子银行卡中的钱要怎么办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孩子银行卡内的款项若能证明为孩子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不得分割。此类财产包括他人明确赠与孩子的款项、孩子通过合法劳动获得的收入、孩子因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等,其所有权归孩子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2)若有证据显示孩子银行卡内的款项实际为父母财产,仅以孩子名义存储,则该款项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这是因为此类款项的实际所有权仍属于父母,并非孩子的个人财产。 (3)双方对孩子银行卡内款项的归属存在争议时,可优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判定款项的性质及处理方式。 提醒: 父母应注意保留孩子个人财产的相关证据,如赠与协议、劳动报酬支付记录、知识产权收益证明等,以明确财产归属;若对孩子银行卡内款项的性质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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