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被告不同意离婚时,应积极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像双方共同旅游、节日庆祝等温馨场景的照片、视频,或是家人朋友能证明双方相互关心扶持的证人证言等。
(二)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要清晰、有条理地表达自己不想离婚的意愿和理由,强调夫妻之间还有感情,有和好的可能性。
(三)若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被告若想继续挽回婚姻,可尝试与原告沟通,看是否有和好的机会,同时在法庭上说明双方仍有感情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