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普陀区律师 最近回复:
(一)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孩子的生活费需支付至其年满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父母无需继续给付抚养费。
(二)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孩子,若以自身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孩子成年后仍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需继续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例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该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