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丧失遗产分配权。放弃继承权的人不再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遗产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若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遗产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无需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放弃继承权的人因不继承遗产,无需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该放弃行为若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放弃无效。
(三)一般不得反悔。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放弃继承权的人有正当理由的,可请求反悔,是否承认由人民法院决定;遗产处理后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