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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开店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特定情形下部分可能不属于,离婚时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共同财产。所以通常丈夫开店所得财产是夫妻共有的。不过,若开店资金为婚前个人财产,且能证明另一方未参与经营、未投入精力,店铺经营收益可能部分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增值部分通常仍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您在婚姻财产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