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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扬州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扬州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扬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5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2.5万元。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扬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扬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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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四川智再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是有什么争议,可以说一下

3小时前

有没有收费的律师可以帮我计算违约金的,推荐一个过来?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帮你计算违约金呀。首先得看看你合同里对违约金的约定,要是有明确条款,就按条款算;要是没约定,那就按实际损失来衡量。你把合同拿给我瞅瞅,再说说具体情况,我来给你算出准确的违约金数额。

3小时前

合同里对违约金额是否存在限制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合同中的违约金额并非当事人可任意设定,法律对此有明确限制,需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并结合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综合判定是否合理。 1.明确违约金的约定方式。当事人可直接约定固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但两种约定方式都需以实际损失为参照基准,避免脱离实际损失的不合理约定。 2.违约金过低时的调整途径。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予以适当增加,以此弥补因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缺口。 3.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与调整方式。当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时,通常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损失,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予以适当减少,防止违约金成为不合理的惩罚性条款。 4.约定违约金的注意事项。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充分预估可能的违约损失,避免约定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同时注意保留与实际损失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后续调整违约金时能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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