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 勐腊县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勐腊县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勐腊县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勐腊县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勐腊县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参保单位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支付办法和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支付办法和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九级3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九级13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该勐腊县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勐腊县律师

23分钟前

想了解,破产企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咋办?

林大龙律师 最近回复:

能具体说一下么,你是企业的什么人?

23分钟前

偷电怎么处罚2025年是如何规定的?

严爱淑律师 最近回复:

达到盗窃罪的金额可以构成盗窃罪

24分钟前

夫妻离婚后,婚前房产能否赠与另一方

律图甘孜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夫妻离婚后,婚前房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将该房产赠与另一方,但需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手续。 法律解析: 婚前房产属于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其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赠与是处分权的合法体现。赠与房产时,双方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的意思表示、房产具体信息等内容。之后需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产权变更,此时受赠人才能真正取得房产所有权。在房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撤销赠与,具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您在房产赠与过程中遇到合同签订、过户操作或撤销权行使等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