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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行唐县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行唐县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行唐县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一、行唐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67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127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一万九千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071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271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0706元

(2)采矿业95838元

(3)制造业8028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5727元

(5)建筑业69392元

(6)批发和零售业6306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98元

(8)住宿和餐饮业4534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2218元

(10)金融业95401元

(11)房地产业71833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87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3508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50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4796元

(16)教育86608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676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8373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4221元

二、行唐县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伙食补助费的支付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到本设区的市以外的地区就医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交通、食宿费的支付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按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费用。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九级14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九级6个月。



该行唐县九级工伤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行唐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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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之后多长时间可做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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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骨折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需结合伤情确定,通常在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申请,轻微骨折一般3至6个月,严重骨折可能需6个月以上甚至1年。 法律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是鉴定的必要前提,此时才能准确评估残疾程度对劳动能力的实际影响。实践中,骨折类型和严重程度不同导致鉴定时间有差异,轻微骨折治疗后3至6个月病情稳定即可申请,严重骨折涉及关节或神经损伤的,可能需要6个月以上甚至1年才能稳定。申请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该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若对自身伤情是否稳定或申请流程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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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需结合伤情恢复状况确定,核心是在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且已出现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形时,即可提出鉴定申请。 1.明确鉴定时间的判断依据。轻微骨折经治疗后,若3至6个月内病情稳定且存在劳动能力影响,可申请鉴定;若骨折严重涉及关节损伤或伴随神经损伤等复杂情况,需等待6个月以上甚至更长时间,待伤情完全稳定后再申请。 2.准备申请所需材料并向对应机构提交。申请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及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以便顺利受理。 3.了解鉴定流程及结果出具时限。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申请人需耐心等待并及时关注结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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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能力鉴定的启动条件。骨折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鉴定时间的实践差异。轻微骨折经治疗后3至6个月病情稳定可申请;严重骨折涉及关节损伤或神经损伤的,可能需6个月以上甚至1年时间待病情稳定后再申请。 (3)申请的部门与材料要求。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鉴定结论的作出时限。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提醒: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结合自身伤情恢复情况选择合适时间,材料需准备齐全,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按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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