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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息烽县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息烽县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息烽县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应当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和的标准为: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但计算九级不得超过8个月。


息烽县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

4.工伤康复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8.伤残补助金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息烽县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一、息烽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9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333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557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9324元;

7、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3394元

(2)采矿业87527元

(3)制造业9392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6568元

(5)建筑业81816元

(6)批发和零售业91457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2538元

(8)住宿和餐饮业5029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9635元

(10)金融业190319元

(11)房地产业78619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约7万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214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74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1631元

(16)教育100736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616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11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9518元

二、息烽县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应当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和的标准为: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但计算九级不得超过8个月。



该息烽县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息烽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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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自建房离婚时不按有产权房屋分割,双方可先协商房屋的使用与归属,达成的一致意见需写入离婚协议。 协商不成的,法院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由一方暂时使用,待取得合法产权后,有争议的一方可另行起诉。 证明房屋为共同财产需提供建房出资证明、相关审批文件等;婚前自建的房屋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自建的算共同财产,取得产权后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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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自建无证房屋离婚时不按正常有产权房屋分割所有权,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合法产权后有争议可另行起诉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需依法登记,自建无证房屋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所有权归属尚未明确,故离婚时不能直接分割所有权。双方可先协商房屋的使用与归属,达成一致的应写入离婚协议。若协商不成,法院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暂时使用。待该房屋取得合法产权后,有争议的一方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实践中需注意以下内容,一是证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提供建房出资证明、相关审批文件等证据;二是若房屋为一方婚前自建,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三是若婚后共同出资自建,即使无证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取得产权后可主张分割。若对自建无证房屋的离婚分割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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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未取得合法产权的房屋,在离婚时无法按照正常有产权房屋的标准进行分割处理。 1.优先通过协商确定处置方案。双方可就房屋的使用方式、归属意向等进行自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具体内容写入离婚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2.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使用权。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不会直接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结合实际居住情况、房屋使用需求等因素,判决由其中一方暂时使用该房屋。 3.待取得合法产权后再处理分割争议。当房屋后续办理完成合法产权证明时,若双方仍对所有权分割存在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 4.准备证据明确房屋财产性质。要证明自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提供建房时的出资凭证、材料采购记录、参与建造的相关证明等;若房屋为婚前单独建造,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若为婚后共同出资建造,即便未取得产权,也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待产权明确后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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