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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萍乡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萍乡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萍乡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的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九级7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九级17个月。

萍乡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

4.工伤康复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8.伤残补助金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萍乡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一、萍乡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1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697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93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97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984元;

6、上年度萍乡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116元;

7、上年度萍乡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39839元

(2)采矿业54728元

(3)制造业5490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9311元

(5)建筑业53360元

(6)批发和零售业49200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893元

(8)住宿和餐饮业4247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7568元

(10)金融业49172元

(11)房地产业57721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73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4422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170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3745元

(16)教育47176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6231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5092元

二、萍乡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的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九级7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九级17个月。


该萍乡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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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您持有并出示了欠条而对方仍然拒不偿还相应借款款项,您完全有权采取合法且有效的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您应当尽力与对方展开进一步的商讨及磋商,明确约定还款的具体日期以及方式方法,同时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沟通过程记录以备查考。 如果商量仍旧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便有权向具有管辖权限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请求。 为了在起诉过程中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支持,请确保您已准备妥当包括欠条在内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并且具备明确的转账记录衬托出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切存在。 就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您需要将完整的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呈交给享有审理权限的当地法院。 一旦法院接受了您的起诉申请,他们将会依法向被告发送传票,并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公开审理。 假如被告未能按时出席法庭审理,法院也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待到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如果被告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便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通过查封、扣押甚至是冻结被告的财产,从而保障您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面对债务人未履行欠条债务,您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首先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或选择申请支付令,确保债权得到合法保护。请务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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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应诉,不能逃避,按时参加庭审。 (二)收集款项性质相关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此证明款项是借款、正常交易往来,若借款已归还,要保留好还款证据。 (三)若款项为赠与,考虑金额大小和赠与合理性,比如金额较小且符合日常人情往来,就可作为抗辩理由。 (四)庭审时如实陈述事实,依据收集的证据和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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