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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科尔沁左翼后旗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科尔沁左翼后旗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科尔沁左翼后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符合规定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九级伤残的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基础上增加2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终止或者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九级伤残的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科尔沁左翼后旗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

4.工伤康复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8.伤残补助金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科尔沁左翼后旗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一、科尔沁左翼后旗自治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21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629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一万九千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66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444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1429元

(2)采矿业142301元

(3)制造业9104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0748元

(5)建筑业60880元

(6)批发和零售业79896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458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850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3337元

(10)金融业97446元

(11)房地产业5943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0688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222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285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730元

(16)教育918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156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498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1234元

二、科尔沁左翼后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符合规定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九级伤残的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基础上增加2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终止或者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九级伤残的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该科尔沁左翼后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科尔沁左翼后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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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法官一般怎样判探望权

金华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院在判决探望权纠纷时,始终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作出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定。 1.优先尊重协商一致的结果。若父母双方能就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具体事项达成一致协议,且协议内容未损害子女的真实意愿和身心健康,法院通常会尊重该协议,不再作出额外干预性判决。 2.无法协商时的判决规则。当父母双方无法就探望事宜达成一致时,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判决。探望时间会参考父母的工作生活安排与子女的学习生活节奏确定,例如可设置每周或每月的固定探望时段;探望方式则根据子女的年龄和需求选择,如子女年幼时以看望为主,稍大后可安排短期共同生活等形式。 3.探望权的中止与恢复条件。若探望行为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例如存在暴力、虐待等情形,法院会依法中止相关人员的探望权;当中止事由消失后,相关人员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权,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审查并决定是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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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法官一般怎样判探望权

丽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探望权的首要原则是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这是所有考量因素的核心基础。 (2)法院会综合评估多种因素,包括父母双方的实际生活工作情况、子女的真实意愿等,以制定符合子女最大利益的探望方案。 (3)若父母双方能就探望的时间、方式等细节协商一致,且该协议不违背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约定。 (4)若双方无法达成协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探望事宜。探望时间需结合父母的工作生活安排与子女的学习生活节奏确定,例如每周或每月设置固定探望时段;探望方式则依据子女年龄调整,子女年幼时可能以看望为主,稍大后可安排短期共同生活。 (5)若探望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如暴力、虐待等情形,法院会依法中止其探望权,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权。 提醒:父母协商探望事宜时应优先考虑子女的学习和生活规律,避免影响子女正常成长;若发现对方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需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中止,中止事由消失后应主动申请恢复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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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法官一般怎样判探望权

浙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父母双方应优先就探望时间、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内容只要不损害子女权益,法院通常会认可,这样能减少对子女生活的干扰。 (二)若无法协商,需向法院提交自身工作生活安排、与子女的感情状况等材料,同时可提供子女的真实意愿(若子女具备表达能力),帮助法院做出符合子女利益的判决。 (三)若发现对方探望子女时存在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行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当中止事由消失后,需主动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保障自身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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