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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简阳市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简阳市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简阳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九级伤残 6 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年龄每增加一周岁递减支付,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九级伤残 10 个月。

简阳市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

4.工伤康复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8.伤残补助金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简阳市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一、简阳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7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2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63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99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1569元

(2)采矿业109757元

(3)制造业7551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284元

(5)建筑业60843元

(6)批发和零售业约六万四千五百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832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637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0608元

(10)金融业108840元

(11)房地产业65487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967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725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207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329元

(16)教育9724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365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80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4027元

二、简阳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九级伤残 6 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年龄每增加一周岁递减支付,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九级伤残 10 个月。


该简阳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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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丧失抚养权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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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抚养权丧失存在多种情形,因严重虐待、遗弃子女等恶劣行为导致的抚养权剥夺,通常难以恢复。这种恶劣行为严重伤害子女身心健康,违背了抚养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因未尽抚养义务等其他原因导致抚养权变更的,后续有恢复的可能。可以通过改善与子女关系,积极履行抚养职责,如按时给付抚养费、关心子女生活学习等方式来努力。 (3)还能与抚养方协商探视子女,参与子女成长过程,增进彼此感情。若有新情况表明自己能更好抚养子女,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提供稳定住所、良好经济状况、对方有不良嗜好等证据,不过最终结果由法院综合判定。 提醒: 抚养权问题复杂,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若面临抚养权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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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权丧失的常见情形 1.严重虐待、遗弃子女等恶劣行为。 2.未尽抚养义务。 (二)抚养权变更后的处理方式 1.因非恶劣行为导致抚养权变更,可改善与子女关系,积极履行抚养职责,如按时给抚养费、关心生活学习。 2.与抚养方协商探视子女,参与子女成长。 3.有新情况能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时,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并提供自身抚养能力提升、对方不利于子女成长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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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丧失抚养权后怎么办

宜昌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因严重虐待、遗弃子女等恶劣行为丧失抚养权,通常难以恢复。 2.因未尽抚养义务等丧失抚养权,可尝试改善与子女关系,积极履行抚养职责,如按时给抚养费、关心生活学习。 3.可与抚养方协商探视子女,参与成长增进感情。若有能力更好抚养,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提供自身优势、对方不利证据,最终由法院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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