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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镇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道滘镇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道滘镇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道滘镇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3.交通、食宿费用

经批准转地级以上市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为九级伤残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道滘镇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

4.工伤康复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8.伤残补助金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道滘镇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一、道滘镇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65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690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598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93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800元;

6、2025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7837元

(2)采矿业187947元

(3)制造业92303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六万四千元

(5)建筑业83706元

(6)批发和零售业10467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1907元

(8)住宿和餐饮业5451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3031元

(10)金融业202771元

(11)房地产业100580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876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71581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023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7286元

(16)教育1366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7578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2893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约十六万四千五百元

二、道滘镇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3.交通、食宿费用

经批准转地级以上市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为九级伤残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该道滘镇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道滘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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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时该如何离婚

律图辽宁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时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需经法定程序诉讼离婚,包括申请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等环节。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达成离婚合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表达离婚意愿,因此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处理此类离婚需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配偶以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向法院申请认定该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合适的监护人;二是由指定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遵循照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的原则,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优先保障其生活、医疗等基本需求。同时,法院会综合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此决定是否准予离婚。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确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小时前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时该如何离婚

律图锦州律师 最近回复: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时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1.需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以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向法院申请认定该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 2.由指定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离婚诉讼。法定代理人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参与诉讼程序,依法维护该方的合法权益。 3.诉讼过程中需遵循照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的原则。法院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优先考虑该方的实际需求,保障其生活、医疗等必要费用。同时,法院会综合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此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4小时前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时该如何离婚

辽宁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达成离婚合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表达离婚意愿,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 (2)需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具体流程为,由其配偶以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认定该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同时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这一程序是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诉讼中获得合法代理的前提。 (3)监护人确定后,由该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遵循照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的原则,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例如在财产分割时,会优先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生活、医疗等必要费用,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法院判决离婚时,会综合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同时结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实际情况,做出兼顾双方权益且有利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续生活的判决。 提醒: 申请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及指定监护人是此类离婚诉讼的必要前置步骤,需准备相关医学诊断证明等材料;诉讼中需重点关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生活、医疗保障,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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