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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计算方式计算方式

乌海交通事故计算方式

一、乌海自治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21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629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6万余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66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444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1429元

(2)采矿业142301元

(3)制造业9104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0748元

(5)建筑业60880元

(6)批发和零售业79896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458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850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3337元

(10)金融业97446元

(11)房地产业5943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0688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222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285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730元

(16)教育918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156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498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1234元

二、乌海自治区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确定

3.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乌海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乌海自治区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乌海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7.营养费

营养费=乌海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营养期

8.住宿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9.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器具价格(以普通适用型为标准)×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11.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5.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16.鉴定费

鉴定费按照鉴定机构出具的发票所载金额予以确认

17.评估费

评估费按照财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发票确定

18.诉讼费

诉讼费按照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处理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乌海计算方式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乌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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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没有产权证怎么办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婚前没有产权证的财产依然可以办理公证,关键是提供能够证明财产归属、来源及价值的有效材料,公证处会根据实际材料情况进行审核办理。 1.对于已签订合法有效买卖合同的财产,需准备好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向公证处说明财产暂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公证处会依据这些材料确认财产的来源、价值以及归属情况,进而办理公证手续。 2.若是自建的房屋等财产,需要提供建设审批文件、施工相关材料等,证明该财产是在婚前由个人出资建造的,这些材料可作为公证的核心依据,帮助公证处明确财产的归属。 3.对于正在还贷的财产,除了准备对应类型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材料,证明该财产的贷款在婚前已经开始偿还,以及具体的还款情况,公证处会结合这些材料全面评估财产状况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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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没有产权证怎么办

律图案源助手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若财产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可提供付款凭证、购房合同等证明财产来源和价值的材料,向公证处说明情况后,公证处会依据这些材料确定财产归属和价值并办理公证。 (2)若财产为自建房屋,可提供建设审批文件、施工相关材料等,证明该房屋是婚前个人建造,以此作为公证依据办理公证。 (3)对于正在还贷的财产,除提供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外,还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记录,证明婚前已开始还款及具体还款情况,公证处会结合这些材料办理公证。 (4)无产权证的婚前财产,只要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证实为婚前个人所有,公证处会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公证。 提醒:办理婚前无产权证财产公证时,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后续若取得产权证,应及时向公证处补充相关材料以完善公证信息。 提醒: 办理婚前无产权证财产公证时,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后续若取得产权证,应及时向公证处补充相关材料以完善公证信息。

2小时前

婚前财产公证没有产权证怎么办

律图宿迁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财产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准备付款凭证、购房合同等能证明财产来源和价值的材料,向公证处说明无产权证的情况,公证处会依据这些材料确定财产归属和价值后办理公证。 (二)若财产是自建房屋,准备建设审批文件、施工相关材料等,证明房屋为婚前个人建造,以此作为公证依据提交公证处。 (三)若财产处于还贷状态,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记录,证明婚前已开始还款及具体还款情况,公证处会结合这些材料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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