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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计算方式计算方式

潮州工伤计算方式

一、潮州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65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690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598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93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800元;

6、2025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7837元

(2)采矿业187947元

(3)制造业92303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六万四千元

(5)建筑业83706元

(6)批发和零售业10467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1907元

(8)住宿和餐饮业5451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3031元

(10)金融业202771元

(11)房地产业100580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876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71581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023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7286元

(16)教育1366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7578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2893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约十六万四千五百元

二、潮州工伤计算方式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3.交通、食宿费用

经批准转地级以上市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8.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1)一到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到六级伤残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七到十级伤残

七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七到十级伤残

七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12.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该潮州计算方式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潮州律师

3小时前

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议咋解除

本地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合同解除主要包括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两种方式,二者在触发条件与行使流程上各有不同,但均需通过合法程序保障解除行为的效力。 1.法定解除需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情况,此时拥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 2.约定解除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既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意,也可以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解除条件,当约定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即可行使解除权。解除权人发出的通知中若明确载明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解除,那么该期限届满时合同即发生解除效力。 3.解除行为的效力确认与特殊行使方式需注意。对方对解除行为存在异议的,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若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时间为相应裁判文书生效之时。

4小时前

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议咋解除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法定解除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此时主张解除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通知,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约定解除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是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可行使解除权。解除权人需通知对方,若通知载明期限届满合同自动解除,期限届满时合同即解除。 (3)若对方对解除行为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若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方式主张解除,合同自裁判文书生效时解除。 提醒: 行使合同解除权时需注意通知的送达和形式,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解除无效;若对解除存在争议,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5小时前

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议咋解除

律图淮北律师 最近回复:

(一)了解法定解除的适用情形和操作步骤。当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比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一方可依法解除合同。行使解除权时需向对方发出通知,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按照约定解除合同需遵循合同条款或协商结果。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满足时有权解除的一方可解除合同;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解除通知中若写明期限届满自动解除,到期后合同即解除。 (三)应对解除异议和采用诉讼仲裁方式解除的注意事项。对方对解除行为有异议的,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效力。若通过起诉或仲裁主张解除,合同在裁判文书生效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1.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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