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
(二)超出48小时的情况需先认定工伤,认定后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三)医疗费按票据报销,停工留薪期根据伤情确定且工资照发。
(四)构成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按伤残等级定,如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五)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所有赔偿由单位承担。
(六)涉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按法定程序进行确定最终赔偿金额,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向劳动保障部门了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