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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伊宁市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伊宁市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伊宁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伊宁市自治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该伊宁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伊宁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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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夫妻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广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夫妻债务承担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产生,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也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类债务,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若一方清偿了全部债务,可按照夫妻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个人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共同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由负债方个人承担。 提醒: 夫妻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要明确债务性质。对于共同债务需谨慎对待,避免一方随意承担超出自身份额的债务;对于个人债务,债权人需注意举证责任。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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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夫妻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惠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明确债务性质:在面对债务问题时,首先要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有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一般为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无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为个人债务。 (二)共同债务处理:若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夫妻一方清偿后,可按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所以夫妻双方应了解内部约定的具体内容。 (三)个人债务处理: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债权人需承担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举证责任。若无法证明,另一方无需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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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夫妻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湛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夫妻债务分两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像一起签字或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对共同债务,夫妻要一起还钱,债主能找任何一方要全部欠款,一方还完可按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个人债务是一方以自己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且债主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的,由借钱一方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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