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东安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东安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东安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东安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东安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东安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该东安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东安区律师

19秒前

还房贷有记录算婚前财产吗

律图内蒙古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当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时,房产虽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尚未归还的贷款是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这意味着不能仅因婚前有还房贷记录,就把房产完全认定为婚前财产。 (2)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便一方婚前有还房贷记录,通常也会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判断是否为婚前财产,要综合考虑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等因素,不能仅依据还房贷记录。 提醒: 判断房产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结果,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7分钟前

还房贷有记录算婚前财产吗

律图包头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个人付首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要保存好婚前支付首付款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以证明房产的初始出资情况。同时,记录婚后共同还贷的资金来源,明确夫妻双方的贡献。 (二)若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一方有婚前还房贷记录,也要留意购房资金的整体流向,判断是否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可通过查看银行流水、资金往来等方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小时前

还房贷有记录算婚前财产吗

内蒙古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仅凭借还房贷记录,不能直接认定房产为婚前财产。 2.婚前签购房合同,用个人财产付首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房子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3.婚后买房,即便一方婚前有还贷记录,一般也认定为共同财产。判定房产归属要综合考虑购买时间、出资和登记情况。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