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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马山县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马山县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马山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一、马山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81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70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7433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438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658元;

6、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5181元

(2)采矿业76004元

(3)制造业77684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6929元

(5)建筑业73554元

(6)批发和零售业77863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3193元

(8)住宿和餐饮业4331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5708元

(10)金融业151295元

(11)房地产业86961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129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379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328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626元

(16)教育88085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553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556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7756元

二、马山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该马山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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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汽车应该怎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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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汽车的处理应优先遵循双方的有效协议约定,若协议中明确了汽车的归属方式,直接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即可。 1.若双方已签订关于汽车归属的有效书面协议,无论汽车原本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均需依照协议约定确定最终归属,这是处理汽车问题的首要依据。 2.若无协议约定,则需先判断汽车的财产性质。若汽车是一方婚前独自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购买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3.若汽车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式,例如一方取得汽车所有权,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汽车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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