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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台市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九台市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九台市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一、九台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471元;

2、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134元;

3、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35元;

4、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729元;

5、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3192元

(2)采矿业82233元

(3)制造业9308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559元

(5)建筑业约六万四千元元

(6)批发和零售业70055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6901元

(8)住宿和餐饮业4478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158元

(10)金融业84244元

(11)房地产业6027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7985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029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2714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0893元

(16)教育8827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359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2104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915元

二、九台市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该九台市工伤死亡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九台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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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与之后要不要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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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股权赠与属于财产权益转移,若赠与人未明确让受赠人承担债务,受赠人仅获得股权权益,无需承担赠与人此前债务。 (2)特殊情形下,若赠与人以赠与股权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依债权人撤销权规定,申请撤销赠与,使股权恢复原状,受赠人可能需返还股权。 (3)若公司债务产生于股权赠与后,受赠人成为股东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可能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提醒: 股权赠与情况复杂,不同情形责任不同。若涉及股权赠与,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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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赠人一般无责任:正常股权赠与中,若未明确约定受赠人承担赠与人债务,受赠人仅获股权权益,不承担赠与人此前债务。 (二)债权人撤销情形:赠与人若为逃债赠与股权,债权人可依债权人撤销权规定,申请撤销赠与,受赠人可能需返还股权。 (三)受赠人出资问题:股权赠与后公司产生债务,受赠人成为股东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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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股权赠与后,受赠人不用对赠与人之前的债务负责。因为股权赠与是财产权益转移,没特别约定时,受赠人只获得股权权益。 2.若赠与人是为逃债而赠与股权,债权人可依法律撤销该赠与,受赠人可能需返还股权。 3.若公司债务在股权赠与后产生,受赠人成为股东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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