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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中山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中山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中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中山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中山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一、中山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65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690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598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93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800元;

6、2025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7837元

(2)采矿业187947元

(3)制造业92303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六万四千元

(5)建筑业83706元

(6)批发和零售业10467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1907元

(8)住宿和餐饮业5451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3031元

(10)金融业202771元

(11)房地产业100580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876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71581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023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7286元

(16)教育1366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7578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2893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约十六万四千五百元

二、中山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该中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中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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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名下房产是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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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情形下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有明确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产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2.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 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 建议: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后签订财产协议,明确房产归属;涉及共同还贷情况,注意留存还款记录等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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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其名下,这类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因其财产来源和登记情况明确体现了个人属性。 (2)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通常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这兼顾了财产的购买情况和夫妻共同付出。 (3)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这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 提醒: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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