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开远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开远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开远市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开远市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开远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开远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开远市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25年开远市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开远市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5年开远市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4、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所得抚恤金之和不应超过工亡职工本人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
四、其他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备注: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025年开远市经济数据: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36元/年
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15156元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41元/年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4744元/年
上年度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997元。

该开远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开远市律师

48分钟前

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后执行方式是什么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撤销离婚协议里无偿转让或不合理分割财产的约定,让财产回到离婚协议签订前的状态。若财产已转移,可要求受让人返还。 2.若受让人是原夫妻一方,法院可对其名下回归的财产强制执行,如查封、拍卖等偿债。 3.若涉及第三人,第三人要配合返还,否则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占有的财产。 4.执行要按法定程序,保障各方权益,当事人有异议可通过相关程序解决。

1小时前

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后执行方式是什么

律图新余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后,执行会撤销相关财产约定使财产恢复原状,可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对原夫妻一方名下回归财产或第三人占有的相关财产可强制执行,执行需按法定程序进行,当事人有异议可通过相关程序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无偿转让财产或不合理分割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撤销该协议。撤销后,涉及无偿转让或不合理分割财产的约定失效,财产状态恢复到离婚协议签订前。若财产已转移,受让人有返还义务。若受让人是原夫妻一方,法院可对回归到其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来清偿债务;若涉及第三人,第三人需配合返还,否则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占有的相关财产。执行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此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若当事人对执行有异议,可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等程序解决。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小时前

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后执行方式是什么

江西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后,执行围绕恢复财产状态和清偿债务展开。先撤销离婚协议中无偿转让或不合理分割财产的约定,让财产回到离婚协议签订前的状态。若财产已转移,可要求受让人返还。 1.若受让人是原夫妻一方,法院可对重新回归到其名下的财产强制执行,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来清偿债务。 2.若涉及第三人,第三人要配合返还财产,不配合的话,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三人占有的相关财产。 执行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当事人对执行有异议,可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等程序解决。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