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佳木斯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5年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
四、其他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备注: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025年佳木斯经济数据:
1、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97元
2、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634.1元
3、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162元
4、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813.6元
5、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0794元/年

该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佳木斯律师

31分钟前

女方一直拖着不离婚如何离婚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男方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证据可围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收集。 (二)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男方要积极参与调解,表明自身态度。 (三)若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离,男方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 (四)在整个过程中,男方需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此增加胜诉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2分钟前

女方一直拖着不离婚如何离婚

律图商洛律师 最近回复:

1.女方拖着不离婚,男方可诉讼离婚。男方要准备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和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会全程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 3.第一次未判离,男方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判离可能性较大。男方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提高胜诉率。

1小时前

女方一直拖着不离婚如何离婚

陕西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女方一直拖着不离婚,男方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准备好材料起诉,若感情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判离,首次未判离可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拖延时,想离婚方可选择诉讼离婚。男方提起离婚诉讼,要准备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实施家庭暴力等都属于法定感情破裂情形。法院受理后会全程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若首次起诉未判离,男方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判离可能性较大。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能增加胜诉几率。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