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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吉水县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吉水县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吉水县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

4.工伤康复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8.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一到四级伤残

2)五到六级伤残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2)七到十级伤残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2)七到十级伤残

12.丧葬补助金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该吉水县工伤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吉水县律师

2小时前

能电话沟通吗可以吗?

魏振坤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有什么可以帮你的

2小时前

合同成立未生效能否撤销

内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合同成立未生效时通常可以撤销。这类合同已具备成立要件,但因法定或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而暂未产生法律效力,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存在误解的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里的误解需针对合同主要内容产生错误认知,且该认知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配。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欺诈行为表现为故意告知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对方作出违背内心真实意愿的决定。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导致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若合同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同样可请求撤销。此情形需同时满足第三人欺诈及相对方知情两个关键条件。 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申请撤销。胁迫行为需以损害对方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弱势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需内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一方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4小时前

合同成立未生效能否撤销

四川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合同成立未生效时,若存在重大误解情形,误解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此处的重大误解需涉及合同主要内容,且该误解直接影响误解方的权利义务及合同目的实现。 (2)一方采用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即使合同尚未生效,受欺诈方仍可请求撤销。欺诈行为包括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关键事实,导致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若合同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申请撤销合同。此情形需同时满足第三人欺诈及相对方知情两个条件。 (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受胁迫方在合同成立未生效阶段可请求撤销。胁迫指通过施加危害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进而作出非自愿的意思表示。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弱势情形,导致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显失公平表现为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显失衡,且该失衡是利用对方弱势地位造成的。 提醒: 合同成立未生效时的撤销需在法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且需准备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可撤销情形,建议遇到此类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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