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某速运公司与贵州某电子商务公司的合同纠纷闹上法庭,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这起案件中,一审法院认定某速运公司持有某电子商务公司496瓶53°500ml飞天茅台,判决其赔偿价款545104元及逾期损失81765.6元。某电子商务公司主张按1499元/瓶赔偿并支付更高逾期损失,某速运公司则认为一审事实认定错误、赔偿无依据。
在这复杂的局面下,贵州遵义的李光伟律师团队受某速运公司委托,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李光伟自2014年起从事专职律师,至今执业多年,在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其中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占比约60%。
李光伟律师深入梳理案件事实,精准定位提货规格、库存数量、发货完成情况等核心争议点,围绕上诉理由制定了全面、针对性的抗辩方案。二审中,李光伟律师团队提交了催告函、提货记录表等新证据,结合运单、对账记录等原有证据,充分质证反驳对方主张。通过扎实的举证质证,成功证明一审对库存数量、提货规格的认定存在错误,法院采纳了他们的意见,核减了应返还的茅台酒数量。
从法律层面来看,李光伟律师进行了专业论证。他指出原告主张的逾期损失无法律依据,结合案件标的为实物的属性,阐述了资金占用费诉求的不合理性。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该诉求,同时否定了其按更高标准赔偿的主张,大幅降低了委托人的赔偿成本。
作为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主任,同时担任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等多个社会职务的李光伟,始终坚持以业务为本,不断学习,以事实为基础,扎实分析证据、精准研判法律。在这起案件中,他全程把控二审诉讼流程,就诉讼时效、证据效力等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论证,有效应对对方上诉主张,成功推翻一审不当判决,实现二审改判,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的民事权益。这充分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解决实务难题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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