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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万转让款纠纷,诉讼时效抗辩扭转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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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22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郑晓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920161074397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6883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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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郑晓龙,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现任中共射洪市律师行业第四联合支部党支部书记、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委员、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委员。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 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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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凭证人证言及向案外人主张债权,诉请被告支付360万转让款及高额利息。郑晓龙律师精准适用法律明确时效问题,严格质证否定证据效力,反驳表见代理,全程把控节奏。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请及再审申请,为被告避免820余万元付款责任。
360万转让款纠纷,诉讼时效抗辩扭转乾坤

20XX年,原告A、B与被告B、B因股份转让协议产生纠纷。原告索要360万元转让款及467余万元利息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原告提交证人证言、照片、录音等证据,试图证明诉讼时效中断,而被告方因证据不利陷入困境。

此时,2016年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的郑晓龙律师接手此案。他首先对原告一审提交的证人证言进行逐页审查,发现证人均与原告存在借贷、亲属等利害关系,且证言无其他证据佐证。为验证这一异常,他调取了证人与原告的资金往来记录和亲属关系证明,确认了证言缺乏客观中立性,这使得在后续策略中,他坚定地向法院提出这些证言不应被采信。

二审中,原告又申请多名证人出庭。郑晓龙凭借比对过上千份证人证言的经验,仔细审查证人陈述的细节,发现部分证言所述日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他通过查询案件时间线及相关文件,验证了这一异常情况,进而在庭审中指出这些证言无法证明原告持续主张权利,对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明没有意义。

当原告提出向案外人曾X主张债权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时,担任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委员的郑晓龙,深入审查曾X与被告的关系。他调查曾X是否有被告的授权委托,通过向相关人员询问、查阅公司文件等方式,发现无任何书面或口头证据证明曾X获得授权。这一发现让他在法庭上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主张,阐明向曾X主张债权对被告不发生法律效力

最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三个司法程序,法院均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及再审申请,被告成功避免了820余万元的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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