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就发生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人G的配偶Y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G同意,将15套商业房产赠与非婚生子T,G发现后委托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自2018年执业以来,顾丽媛律师作为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也是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婚姻家事与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经手过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面对G的委托,顾丽媛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与敏感性,迅速展开行动。
顾丽媛律师首先通过调取房产登记档案、股东分红凭证、项目开发资料等,证实案涉15套房产均为Y婚内经营收益转化而来,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Y的单方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从财产性质上锁定了关键事实。
接着,顾丽媛律师紧扣公序良俗原则,提出Y基于婚外情及非婚生子关系,擅自赠与巨额房产,既违反了《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第8条公序良俗原则。依据《民法典》第153条,主张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
在庭审过程中,对方提出“为未成年人生活所需”的抗辩。顾丽媛律师清晰区分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非法占有他人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指出二者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能成为拒绝返还财产的合法理由,有力地驳回了对方的不当抗辩。
为了保障庭审优势,顾丽媛律师提交了婚姻证明、房产登记信息、婚外情事实、财产来源等全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由于被告及第三人均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顾丽媛律师的代理意见成为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
最终,四川省XX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顾丽媛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Y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T、P协助将15套房产变更登记至G名下,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顾丽媛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严谨的证据工作和有力的庭审代理,成功为委托人追回了15套商业房产,全面维护了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她以“专业、负责”为准则,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成为法律纠纷中的可靠后盾,也为同类婚内赠与非婚生子财产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裁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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