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刑事纠纷,当事人往往不知如何应对,在罪名定性和量刑上更是一头雾水。李建鹏律师却总能凭借独特的方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原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甲某有期徒刑十年,同时甲某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甲某不服提出上诉,并委托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深入分析。他指出,甲某与乙某系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工作人员,利用采访报道、舆论监督等职务便利,以相关单位存在问题为要挟索要钱款,该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而非敲诈勒索罪。同时,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也应核减,乙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二审庭审中,李建鹏律师结合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意见,将甲某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数罪并罚后总体刑期从十三年六个月降至九年。
李建鹏律师能如此出色地办案,得益于他的复合背景。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参与办理多起省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这种经历让他兼具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双重视角,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争议分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面对案件时,他能够从不同角度审视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从而找到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辩护策略。
李建鹏律师在工作中始终保持着专注和严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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