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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租赁纠纷二审逆转:律师击破央企与建工企业逃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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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47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俊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9年
律所: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920071058264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315717235
代表案例:22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朱俊健主任律师,律所合伙人,中共党员,执业多年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高超的业务能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结合个案的自身特点,为客户设计最佳纠纷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节省客户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擅长: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专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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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建筑器材租赁纠纷二审正在激烈进行。某建筑器材厂与某央企集团下属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对方仅支付部分租赁费,且在子公司被母公司吸收合并注销后,仍拖欠剩余租金、未退租赁物及赔偿款。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央企集团不服上诉。与此同时,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有类似的建筑设备租赁纠纷二审案件,涉及大型建设集团和两大建工企业。这些案件中,河北沧州的朱俊健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成功维权。朱俊健是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同时具备心理咨询师和会计资格,深耕经济合同纠纷与刑事辩护领域多年。
建筑租赁纠纷二审逆转:律师击破央企与建工企业逃债防线

在沈阳的案件中,央企集团上诉主张责任应由承继公司承担、已完成结算不应再支付租金、租金证据不足且钢模板无合同依据。朱俊健作为二审代理人,因其具备会计资格,能精准核算租金,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租赁关系真实存在、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等关键要点答辩。他精准抓住央企子公司注销、未通知债权人、母公司100%控股的关键,依据法律规定确立母公司直接承担全部责任,彻底堵死逃债路径。同时,指出2017年结算仅为阶段性付款凭证,后续仍持续发生退货与租金,结合提货单制式、签收人员一致性、行业惯例,成功认定钢模板事实租赁关系。

在河北高院涉及大型建设集团的案件中,被告上诉称项目部公章系伪造、签字人无权代理、已就公章伪造问题报案主张中止审理、原告诉请租赁物数量远超工程实际需要。朱俊健构建“职务行为+表见代理+实际使用+证据闭环”代理思路。他抓住上诉人一审中放弃公章鉴定、二审无证据推翻印章真实性的关键,结合项目部印章在工程中实际使用的事实,否定“伪造印章免责”主张。通过施工现场公示牌、施工协议、项目联系人身份、实际收货使用等证据,证明签字人系代表公司履职。面对上诉人以“刑事立案”施压,他明确本案系民事纠纷,与刑事案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推动法院继续审理。还整理提交租赁合同、提货单等完整凭证,精准核算欠租金额及未退物资数量。

另一起涉及两大建工企业的案件,一审两被告均辩称未参与施工、项目部印章为私刻。朱俊健深挖证据链条,论证两枚项目部印章在工程中大量、公开、持续使用构成表见代理,两公司先后作为施工主体承接工程均为实际受益人,项目负责人和材料员行为对两公司有法律约束力。

最终,这些案件均取得了胜诉结果。沈阳案件中,二审法院驳回央企集团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央企集团需支付租赁费、返还租赁物资、支付违约金等。河北高院涉及大型建设集团的案件,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需支付租金、返还租赁物等。涉及两大建工企业的案件,省高院维持一审核心判项,调整部分内容,驳回上诉。

朱俊健始终秉持为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法律支持不懈努力的理念。在这些案件中,他从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到庭审辩论,每一步都为了维护当事人权益。处理此类交叉案件,关键在于精准把握法律关系,构建完整证据链,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正如朱俊健坚守的理念一样,为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争取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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