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琦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2015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9月起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正式执业。现任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及“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业务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经济类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担任多家企事业法律顾问,发表了《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完善》等多篇专业论文。
在众多案件中,有两起案例充分展现了贾琦律师的专业能力。先来看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即代理某物流公司申请再审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本案中,某物流公司(原审被告)因与被申请人焦X(原审原告)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不服之前的民事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贾琦律师及团队接受委托后,对原审案卷材料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认为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符合法定的再审申请条件。于是,贾琦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准备了详实的申请理由与证据材料,并代理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法院经审查后采纳了代理意见,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类似的精准分析和有效策略,也体现在一起刑事辩护案件中。这是一起由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合同诈骗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周X与吴某、谢X、陈X(已故)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指控周X涉案数额巨大。周X被指控在2017年4月底,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与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取投资款人民币161万元,后经被害人多次催讨,周X陆续归还145万元,此外还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后,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对全案证据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周X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虽有夸大宣传,但项目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案发前周X已主动归还绝大部分款项,行为更接近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基于此,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周X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上,采纳了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最终判处周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在这两起案件中,贾琦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中,他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原审材料的细致分析,找出原审判决的错误之处,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再审的机会和中止执行的缓冲时间。在刑事辩护案件中,他通过对案件证据的深入研究,精准识别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结合当事人积极退赔、作用地位次要等关键量刑情节,进行有力辩护,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刑期。
从司法实践来看,这类合同纠纷和刑事诈骗案件较为常见。合同纠纷案件中,再审程序的启动需要准确找出原审的问题所在,这要求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分析能力。刑事诈骗案件中,准确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对于正确量刑至关重要。贾琦律师的办案方法为同行提供了借鉴,也让当事人明白专业律师在维护自身权益中的重要性。
贾琦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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