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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下的工程款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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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278人看过
施工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龚傲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620211019861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827514028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执业理念: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 个人简介:龚傲冬律师现为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近六年以来处理过各类民商事纠纷,为客户创造价值、弥补损失,深受客户信任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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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讲述了原告付某与被告王某签订建房协议,工程完工后被告拖欠工程款,原告委托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龚傲冬律师起诉。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因被告已入住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原告可获折价补偿。龚傲冬律师通过专业代理,为原告争取到工程款及利息,避免血本无归。
无效合同下的工程款追索

2023年的一天,原告付某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心情既紧张又期待。他此前与被告王X签订建房协议,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被告却拖欠工程款。无奈之下,付某委托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提起诉讼。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是该律所的专职律师,也是宠物协会法律顾问。

被告辩称工程未完工、未结算、已超付工程款,且原告存在质量问题,部分工程另请他人完成,要求扣减相应款项。龚傲冬律师深知此案的关键在于证据的组织和法律的准确适用。他此前处理过一起相似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对于此类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

诉讼过程中,龚傲冬律师全面梳理建房协议、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现场勘验等证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关于“工程未完工”“已超付”等抗辩。他精准预判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无效,提前准备民法典第793条及建设工程相关规定,主张折价补偿,为原告争取工程款奠定了基础。

为了准确认定工程情况,龚傲冬律师推动法院进行现场勘验,固定主体面积、水电、地坪等关键数据,避免被告单方面认。在原告自认未完成地线、网线的情况下,他主动建议酌情扣减1000元,最终法院酌定5000元扣减,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利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案涉房屋为五层建筑,不属于农村自建低层住宅,双方签订的建房协议及补充协议无效。但因被告已于2022年10月1日入住房,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原告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折价补偿。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60251.08元及相应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龚傲冬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逻辑和极致的负责态度,充分展现了他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他精准把控案件细节,高效制定诉讼策略,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裁判结果,是一位值得信赖的省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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